為有效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我司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及其他法律法規,在綜合參考產品類型、流動性、到期時限、杠桿情況、結構復雜性、投資方向和范圍等因素的基礎上,對我司旗下產品或者服務風險等級依照其風險水平由低至高依次分為五個等級: R1、R2、R3、R4、R5。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則要求或實際情況需要等,需增加或減少基金產品風險等級的,我公司可對上述分級規則進行適當調整。
詳見:華安基金公募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劃分名錄(2023.05.05更新)
詳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劃分指引》
此外,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基金募集機構要設計風險測評問卷,按照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結果,將普通投資者由低到高至少分為 C1 (含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C2 、C3 、C4 、 C5 五種類型。投資人在選擇和購買華安旗下基金產品或服務時,需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結果,理性選擇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和服務。
風險測評結果 | 投資者類型 |
C1 | 保守型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可購買或接受R1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服務。 |
C2 | 穩健型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可購買或接受R2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服務 |
C3 | 平衡型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可購買或接受R3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服務 |
C4 | 積極型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可購買或接受R4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服務 |
C5 | 進取型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可購買或接受R5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服務 |
注:最低風險承受能力(C1中的最低風險承受能力)客戶只能購買R1級產品